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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网络文化许可证的办理条件
发布时间:2023-10-31        浏览次数:11        返回列表
上海市网络文化许可证的办理条件

上海市网络文化许可证的办理条件

 

文网文是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的简称,又被称为:网文、网络许可证、文化经营许可证、网络经营许可证。

公司只要涉及互联网经营性文化产品或服务的(譬如:经营网络游戏、在线视频、在线音乐、动漫、小说等文化产品)在登记时需要取得文网文许可证方可完成登记,例如网吧、游戏开发商、运营游戏。

或者其他企业业务拓展到互联网经营性文化产品的,在网站上线前也要到当地省、直辖市、自治区的文化管理部门申请文网文。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办理的条件有哪些

1)经营者为依法设立的公司;

2)非游戏类文网文有100万以上的注册资金。

3)有确定的互联网文化活动范围;

4)确定的域名。

申请材料

设立互联网文化单位申请材料:

1) 公司网站ICP备案截图

2) 营业执照

3) 公司章程

4) 自然人股东、法人身份证明文件

5) 业务范围说明

6) 网站域名登记证书

7) 申请联系人公司授权书及身份证明文件

8) 两名专业人员身份证、资格证书复印件

9) 工作场所使用权证明文件

时限:法定20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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