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472509102
首页 > 新闻中心 > 上海市 广播电视经营许可证申请的条件
新闻中心
上海市 广播电视经营许可证申请的条件
发布时间:2023-11-04        浏览次数:12        返回列表
上海市 广播电视经营许可证申请的条件

上海市 广播电视经营许可证申请的条件

 

影视行业的快速发展,让很多投资人看到了商机,但是在我们国家,很多行业都有各式各样的限制,需要拿各种各样的牌照才能合法经营。今天腾博国际张先生来详细解答一下《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该如何办理。

一、《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是什么?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俗称影视许可证,国家对设立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机构或从事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活动实行许可制度而办理的一项许可证。凡设立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机构或从事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活动均应当取得《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

二、谁要拿《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适用于设立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机构或从事专题、专栏、综艺、动画片、广播剧、电视剧等广播电视节目的制作和节目版权的交易、代理交易等活动的行为。

三、《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申请条件有哪些?、

(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机构名称、组织机构和章程;

(二)有适应业务范围需要的广播电视及相关专业人员、资金和工作场所,其中企业注册资金不少于300万元人民币;

(三)在申请之日前3年,其法定代表人无违法违规记录或机构无被吊销过《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的记录;

(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五)详细请联系

四、审批机构和办理时间

审批机构:省出版社广电局审核、发证

办理时间:全套流程需要30个工作日

五、需要注意的地方


核心提示:上海市 广播电视经营许可证申请的条件
刚发布的文章
联系方式
  • 地址:上海静安区静安区共和新路3737号807室
  • 电话:13472509102
  • 手机:13472509102
  • 联系人:陶老师
新闻分类
最新发布
企业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