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办理出版物经营许可(上海)
只要是经营有关图书、报纸、期刊、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等相关业务的总发行、批发、零售、出租以及展销的活动,就必须申请出版物经营许可证。
1、总发行:指由唯一供货商向其他经营者销售出版物。
2、批发:指供货商向其他出版物经营者销售出版物。
3、零售:指经营者直接向消费者销售出版物。
4、出租:指经营者以收取租金的形式向读者提供出版物。
5、展销: 指主办者在一定场所、时间内组织出版物经营者集中展览。
必须有实体经营场所(如实体店铺)以及经营范围;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必须取得从业人员法规培训合格证明(由市新闻出版局统一组织培训),进行网络销售的要有办公地点、供货合同、及负责人的联系方式等,企业名称和经营范围,无不良记录。
办理《出版物经营许可证》需要提供的材料有以下这些:
1、申请登记表以及申请承诺书;
2、营业执照;
3、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4、注册地址的租赁合同以及房产证复印件;
5、公司章程、股东会决议(工商局调档);
6、购买电子硬件设备的发票或证明材料;
最后是办理《出版物经营许可证》流程,到省级新闻出版局提交申请材料,待审核通过后按照规定办理证件,可以查询相应的办理进度,大概15天左右领取证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