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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酒类零售许可证须知
发布时间:2023-06-24        浏览次数:68        返回列表

办理酒类零售许可证须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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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申领《酒类零售许可证》者,需具备以下条件

1,经营主体应是独立的法人,合伙企业或个体户;

2,注册资金人民币50万元以上,经营场所面积20平方米以上,符合有关规定;

3,取得食品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4,取得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5,有一名以上掌握酒类法规及商品知识的专业人员;

6,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申请《酒类零售许可证》者,需提交以下材料

1,书面申请报告;

2,营业执照(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3,法定代表身份证明,住所证明;

4,《食品经营许可证》;

5,仓储证明,经营场所,房产证或租赁合同;

办理酒类批发许可证须知

一、申领《酒类批发许可证》者,需具备以下条件: 

1,经营主体应是独立的法人或合伙企业;

2,注册资金,经营场所和仓储设施符合有关规定,其中:注册资金人民币50万元以上,仓储面积80平方米以上,经营场所面积50平方米以上;

3,企业营业执照或工商行管理部门核准的企业名称;

4,有两名以上掌握酒类商品知识的专业人员和管理制度;

5,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申领《酒类批发许可证》者,需提交以下材料: 

2,营业执照(企业核准名称);

3,法人代表身份证明,住所证明;

4,《食品经营许可证》;
5,仓储面积,经营场所房产证或租赁合同;

6,产销双方法定协议书或授权书;

7,生产厂家的酒类生产许可证,卫生许可证,工商营业执照;

8,代理企业产品的质量标准;

9,产品的质量,卫生检验合格报告(国产酒)或商检部门的检验合格报告(进口酒)。

三、办理时间:

市级酒类管理部门在收到申领《酒类零许可证》之日起,于10日内作出书面答复,经审核同意的,发给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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