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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宁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办理流程详解!
发布时间:2023-06-29        浏览次数:26        返回列表
长宁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办理流程详解!

长宁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办理流程详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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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如今人们的生活水平越来越高,家家户户几乎都有电视,电脑,人人都有自己的智能手机,这也推动了影视行业的不断发展,越来越多的影视剧出现,大家都可以通过手机、电视,以及电脑来看,影视剧也成了人们生活中不可缺少的一部分。

办理广播电视节目许可证需要满足的条件:

申请上海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机构名称、组织机构和章程;有适应业务范围需要的广播电视及相关专业人员、资金和工作场所,其中企业注册资金不少于300万元人民币;在申请之日前三年,其法定代表人或机构无被吊销过《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的记录;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材料方面的话,广播电视节目许可证需要准备以下:

一、营业执照正副本扫描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二、法人简历,法人、股东身份证复印件;

三、企业章程,全部股东的身份证复印件;(从工商调出章程并盖工商部门的章。章程里股东是个人的提供身份证复印件,是单位的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和章程原件以及股东的身份证复印件,直至**股东。)

四、主要专业人员(不少于三名)。

身份证复印件、简历;

广播电视相关专业学历;

业绩证明;

用工合同。

五、办公地址的房屋所有权证书或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证明和出租人的房屋所有权证书。

六、法人联系手机、固话、邮箱。

七、法人无犯罪记录证明,到当地的公安局开出的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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