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上海普陀区凡是经营出版物的企业都必须依法办理出版物经营许可证。什么样的单位或个人需要办理出版物经营许可证呢,一般经营有关图书、报纸、期刊、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等相关业务的总发行、批发、零售、出租以及展销的活动,就必须申请出版物经营许可证。
总发行:指由供货商向其他经营者销售出版物。
批发:指供货商向其他出版物经营者销售出版物。
零售:指经营者直接向消费者销售出版物。
出租:指经营者以收取租金的形式向读者提供出版物。
展销:指主办者在一定场所、时间内组织出版物经营者集中展览、销售、订购出版物 。
一、什么是出版物经营许可证
1.出版物经营许可证:从事出版物零售业务许可证
2.出版物包含:图书报刊、电子出版物
3.经营方式:批发或者零售。
4.颁发部门:各区新闻广电出版局
5.有效期:5年
6.年检:每年3月
7.办理时间:15工作日
二、普陀区出版物经营许可证受理条件:
⑴有确定的名称和经营范围;
⑵经营者应当具有初级以上出版物发行员职业资格;
⑶有与其业务相适应的固定的经营场所。
三、普陀区出版物经营许可证办理准备材料:
1、到省新闻出版局领取出版物经营许可证审批表;
2、申请书,载明单位的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住址、资本来源、资本数额等;
3、企业章程;
4、注册资本500万元的资信证明;
5、经营场所的情况及使用权证明(进入批发市场的单店营业面积不少于50平方米,独立设置经营场所的营业 面积不少于200平方米),填写经营场所所在地的地址平面图;
6、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一份;
7、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职业资格证书中级及复印件一份;
8、相应计算机管理条件的证明材料。
从事出版物经营活动的公司一般分为批发和零售,当然出版物经营许可证也分为批发和零售。如您有需要办理普陀区出版物经营许可证的,可来电咨询我们申与城马老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