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药品服务证书材料怎么写|提供药品人员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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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公司办理互联网药品经营许可证的具体步骤和需要哪些材料?
申请在本省从事通过互联网向上网用户提供药品(含医疗器械)信息服务(经营性和非经营性)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的提供者应当为依法设立的企事业单位或者其它组织;
2、具有与开展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活动相适应的专人员、设施及相关制度;
3、有两名以上熟悉药品、医疗器械管理法律、法规和药品、医疗器械专知识,或者依法经资格认定的药学、医疗器械技术人员;
4、提供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的申请应当以一个网站为基本单元。
申与城企业致力于为大中小微企业提“从创业到上市”全生命周期服务,业务汇集公司服务、财税服务、资质许可服务等多项企业服务。
申请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许可证材料:
申请提供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应当填写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统一制发的《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申请表》,向网站主办单位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同时提交以下材料:
1、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新办企业提供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出具的名称预核准通知书及相关材料);
2、网站域名注册的相关证书或者证明文件。从事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网站的中文名称,除与主办单位名称相同的以外,不得以“中国”、“中华”、“全国”等冠名;除取得药品招标代理机构资格证书的单位开办的互联网站外,其它提供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的网站名称中不得出现“电子商务”、“药品招商”、“药品招标”等内容;
3、网站栏目设置说明(申请经营性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的网站需提供收费栏目及收费方式的说明);
4、网站对历史发布信息进行备份和查阅的相关管理制度及执行情况说明;
5、(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在线浏览网站上所有栏目、内容的方法及操作说明;
6、药品及医疗器械相关专技术人员学历证明或者其专技术资格证书复印件、网站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及简历;
7、健全的网络与信息安全保障措施,包括网站安全保障措施、信息安全保密管理制度、用户信息安全管理制度;
8、保证药品信息来源合法、真实、安全的管理措施、情况说明及相关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