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外资公司变更为内资公司所需材料
虽然说外资企业变更为内资企业的事例相对比较少,但是今天小编还是要介绍一下,以备后用。
外资公司变更为内资公司所需材料
1、法定代表人签署的《企业变更(备案)登记申请书》(原件1份);
2、经办人身份证明(复印件1份,验原件);
3、审批机关的批准文件(原件1份)(注:可由工商局通过监察局共享系统查验相关信息的,可无需提交;否则需提交纸质文件);
4、公司关于变更事项的决议或决定(公司决定由法定代表人签署,盖公章)(原件1份);
5、公司章程修正案(原件1份,法定代表人签署);
6、股权转让协议(经公证、见证机构公证或见证的股权转让协议,划转股权的提交有权审批部门的划转文件,法院强制执行的提交裁定书及协助执行通知书,原件1份)(注:可由工商局通过监察局共享系统查验相关信息的,可无需提交;否则需提交纸质文件);
7、向原股东以外的人转让的,提交新股东的主体资格证明(复印件1份,核对原件,股东为深圳市商事主体的可以免提交主体资格证明);
8、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本和全部副本(原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