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流通许可证办理材料
方法/步骤1:
食品流通许可证办理材料首先就是食品流通许可申请书,这是申请前必须有的一项
方法/步骤2:
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或营业执照复印件未设立的母体企业提交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未设立的分支机构提交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隶属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已设立的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
已设立企业变更名称的提交名称变更预先核准通知书复印件、营业执照复印件
方法/步骤3:
与食品经营相适应的经营场所的使用证明这部分材料与提交给注册科的材料一致
方法/步骤4:
负责人及食品安全管理人员的身份证明原件与复印件负责人任命书及食品安全管理人员、食品安全专业技术人员的聘用合同复印件或聘用意向书。
负责人任命书是指上级单位任命文件或股东会决议。原有营业执照且营业执照上的负责人与食品流通许可申请中的负责人一致的无需提供负责人。不一致的提交有关新“负责人”的任命书。注这里的负责人包括①企业法人的法定代表人②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人③分支机构的负责人④合伙企业的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⑤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法定代表人。 负责人兼食品安全管理人员的不需要提供聘用合同或意向书。
方法/步骤5:
与食品经营相适应的经营设备、工具清单 申请人提交文书需表明设备名称、设备型号及设备数量
方法/步骤6:
与食品经营相适应的经营设施空间布局和操作流程的文件 包括经营场所的空间平面图、供货、销售流程文件食品贸易需在文件中体现经营模式和流程图 空间平面布局图标明用途、面积、设备设施位置等。
方法/步骤7: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文本 内容包括进货检验制度、进货查验纪录制度、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制度、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退市制度、食品检查、存放、运输制度等规模较小注册资本500万以下的可以将上述制度合并制定。
方法/步骤8:
其他材料。
企业的实际联系地址、全体股东的居住地、联系、身份证明复印件。
食品行业从业人员应有健康证明在新设申请时可不必提供但在变更时要提供日常监管中也要检查。